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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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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

英文名:Suzhou University 简称:“宿院” 所在地:宿州 院校代码:10379 类型:综合类

应用型大学振兴计划
  • 宿州学院招生简章

宿州学院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20-07-05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本科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五、专科办学地址: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六、录取规则及要求(一)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二)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三)录取规则。1.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调档比例为1:1。2. 考生进档后,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再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3.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4.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科目安排教学。建议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5. 我校与美国卡斯尔顿大学合作举办的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招生参照安徽省本科二批普通理工类录取规则,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具体招生情况参阅《宿州学院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6. 山东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7.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BC、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含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不得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8.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除山东书法学专业使用聊城大学主办的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外,其他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均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投档、录取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和录取规则执行。安徽考生报考舞蹈表演专业时,须根据专业方向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模块的统考,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江西投放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江西省招生和录取规则执行。在河南投放的书法学专业,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江苏省投放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其中,音乐学专业器乐和声乐两个方向均招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专业按照“文化+专业”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山西投放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B类,在文化、专业均达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七、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八、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咨询电话:0557-2871227。十、其他须知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5个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进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2.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与安徽工程技术学校联合培养,办学地点在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3.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十一、联系方式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招生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zs/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ahgcjs.com咨询电话:0557-3685022(暑假期间)0557-2875361(非暑假时间)0557-3652277(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招生咨询QQ:3431643797招生微信公众号:szxyzsgz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十二、本章程由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详情
宿州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05-19
一、学校全称: 宿州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宿州市教育园区(东校区)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安徽、江苏、江西、山东、湖南等省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六、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  历  证  书  种  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七、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八、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57-2875361(其余时间)、2871081(其余时间)、3685022(暑假期间:7月1日-8月31日)传真:0557-3680820(暑假期间:7月1日-8月31日)、2875360(其余时间)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tc.edu.cn/招生网主页:http://zjc.ahsztc.edu.cn/zs/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九、奖助措施:为了帮助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十、就业工作:我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校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定期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就业平台。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0%以上,2004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五度被评为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四度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详情
宿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09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东校区)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江苏、山东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分数排序。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六、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  历  证  书  种  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57-3685022(暑假期间)0557-2875361、2871081(其余时间)传  真:0557-3685022(暑假期间)0557-2875360(其余时间)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招生网主页:http://zjc.ahszu.edu.cn/zs/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招生微信公众号:宿州学院招生(szxyzsgz) 九、奖助措施:为了帮助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十、就业工作:我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校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定期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近年来我院毕业生最终就业率均在95%以上,五次被评为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四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详情
宿州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4-07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东校区);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 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 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3. 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5. 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6. 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科目安排教学。7. 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山东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分数排序。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六、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八、奖助措施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一)国家奖助学金1. 国家奖学金: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生。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年·生。3.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3档,分别为特殊困难4000元/年·生,困难3000元/年·生,一般困难2000元/年·生。(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贷款机构不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8000元/生,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三)校内助学金用于进一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2档,分别为特殊困难1000元/年·生,困难500元/年·生。(四)学校奖学金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2.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业素质、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30名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生。 3. 师范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0元/年·生。 4. 优秀新生奖学金:对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我校,总分达到当年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取得学籍后,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对获得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的学生,给予500元的奖励;对获得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的学生,给予300元的奖励。(五)勤工助学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减缓家庭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学校设立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享受一定的勤工助学报酬。(六)学费减免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确定。(七)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划拨一定数额的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学生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八)社会捐资助学学校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宿州学院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4000元/年,二等每人3000元/年,三等每人2000元/年;中国儿童基金会资助我校贫困女大学生每人6000元等。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九、就业工作我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校也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定期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近年来,我校毕业生最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五次被评为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四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十、联系方式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招生网主页:http://zjc.ahszu.edu.cn/zs/招生咨询电话:0557-3685022(暑假期间)0557-2875361、2871081(其余时间)传  真:0557-3685022(暑假期间)0557-2875360(其余时间)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招生咨询QQ:3431643797招生咨询微信公众号:szxyzsgz 详情
宿州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4-04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东校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五、录取规则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招生录取规则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3.考生进档后,录取专业时,按照 “专业清”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再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4.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5.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科目安排教学。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7.录取时,无应届生、历届生区分;无男女比例限制。8.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六、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八、奖助措施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具体奖助措施按国家、省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九、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我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校也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定期举办大、中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与就业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名列省属同类高校前列,先后五次被评为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四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十、联系方式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招生网主页:http://zjc.ahszu.edu.cn/zs/招生咨询电话:0557-3685022(暑假期间)0557-2875361、2871081(其余时间)传 真:0557-3685022(暑假期间)0557-2875360(其余时间)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招生咨询QQ:3431643797招生咨询微信公众号:szxyzsgz 详情
宿州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4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教育园区校区: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汴河路校区: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五、录取规则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招生录取规则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3.考生进档后,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再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4.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投档、录取规则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和录取规则执行。在湖南省投放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按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组投档、录取。在江西省投放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江西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依据综合成绩,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参见《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在河南省投放的艺术类招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5.我校与美国卡斯尔顿大学合作举办的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招生参照安徽省本科二批普通理工类录取规则,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具体招生情况参阅《宿州学院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6.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科目安排教学。建议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8.录取时,无应届生、历届生区分;无男女比例限制。9.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六、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八、奖助措施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设“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措施按有关政策执行。咨询电话:0557-2871227九、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我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校注重加强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定期举办大、中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十、联系方式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招生网主页:http://211.86.128.11/zs/咨询电话:0557-3685022(暑假期间)0557-2875361、2871081(非暑假时间)传  真:0557-3685022(暑假期间)0557-2875360(非暑假时间)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招生咨询QQ:3431643797招生咨询微信公众号:szxyzsgz  详情
宿州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本、专科)2008-06-18
院校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录取规则:1.我院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网上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3.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先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热门专业划定相关专业成绩线。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7.艺术类招生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收费标准:均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他:1.为了帮助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2.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宿州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本科学位证书。邮编:234000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71号〈西校区〉;宿州市东二铺〈东校区〉电话:0557-3685022、3680820〈传真〉网址:http://zjb.ahsztc.edu.cn E-mail:szxyzjb@163.net详情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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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东区:宿州市教育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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